可以。
公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
一、因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二、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三、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
四、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
五、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
扩展资料:
申请办理护照所需资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普通护照签发服务指南
北京护照如果符合加急条件可以加急办理,最快5个工作日拿到。具体规定是: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并提交相应材料:
(一)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二)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
(三)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四)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第十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签发。
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情形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