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就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应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子女在两周岁以内,女方优先扶养权,超过两周岁,选择经济条件,生活环境好的一方。
那得看法庭判给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