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提问是:孩子之前离家出走我报过警,派出所也立案了,在三天之后孩子也找到了。隔了两个月我孩子又离家出走了,我现在报警会立案吗?
【1】孩子三天后回来了,应该去派出所结案,说明孩子已经回来了。两个月又离家出走,还可以向警方报案,请警方协助寻找自己的孩子。
家长必须知道孩子离家出走的原因,加强与孩子沟通,使孩子从心里,生理上健康成长。
【2】根据《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能遭到犯罪行为侵害而下落不明的人员:
(一)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二)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三)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
(五)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六)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七)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第五条 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应当登记受理,开展查找工作。
去你报案的派出所给人家说一声,写个材料签个字证明孩子回来了,案子就了解了!没有任何影响!
可以立案。不管,可以把事情捅到报社,媒体曝光后,事情就好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