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参考志愿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在设有参考志愿的批次中所填报的学校志愿。是排在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之后的志愿,只有一志愿、二志愿都没有被录取情况下,才录取参考志愿。由于参考志愿是平行的志愿关系,没有主次、先后之分,考生是否被录取取决于考生的成绩和一、二志愿高校的录取情况,因此参考志愿亦称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即优先投递高分考生档案。其投档的基本方法是:第一志愿、二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比如最高分是590分,则先投该考生,再投589分的考生,再投588分的考生,……以此类推。每个考生投档时,按平行志愿顺序将考生档案投给其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直至投完七个参考学校志愿为止,举例说明:例如王考生依次填报了A\B\C\D\E\F\G七个参考志愿高校,其中只有B\D两个高校在第一和第二志愿录取中没有完成招生计划,B校缺额20人,D校缺额30人,需要从参考志愿中录取考生,王考生在前两轮没有被录取、参考志愿又填报了B校的考生中排名第22位,在填报了D校的考生中排名第29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王考生被D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