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人突然去世,开始起诉只起诉了他妻子,现在庭长要我先拆诉再起诉他的所有继承人可以吗?

2025-01-03 03: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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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我国《继承法》的角度来说:可以的(也是必须)起诉被继承人的所有的继承人该诉求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

借款人在诉讼中突然去世,诉讼中止,人民法院应先行中止审理与借款人的诉讼,告知债权人或原告另行提直诉讼,即将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作为被告,其债权体现也只能在债务人留下的遗产中予以偿还,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回答3: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