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需要符合下列条件,才可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其办理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将办理情况通报其户籍地:
(1)经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核实,流动人口的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 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仅在办证机关所在县(市)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办证材料: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未婚的不能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明文规定。已婚可以办理。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般是已婚的女性才办。但未婚也可以办,一般在超市百货商场工作需要办理。不过要到户籍地去办。一般需要带民政局提供的未婚证明、以及身份证、相片一张以及一份户籍地所在社区填写的婚育证明申请表到街道办理。
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开一个未婚证明,然后拿着证明 到所住的街道办理 婚育证 就行了 当时就可以拿到手了。PS有的地方还需要有户口复印件 最好也带着点。
各省市不相同,有的地方可行有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