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我姨的女儿,我们如果在一起了算近亲结婚吗?

2024-11-19 22:01:0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算近亲。

婚姻法规定的不能结婚的近亲属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是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包括曾祖曾孙在内的具有直接的生育与被生育关系的亲属

旁系血亲是指从兄弟姐妹开始,往外延伸的血亲,计算方法是:从自己开始数,自己是1,往上追溯到“同源”的长辈。在你这个具体事情里,你们的同源长辈是你母亲的外祖母,因为你母亲的二姨的母亲就是你母亲的祖母,说的有些拗口,你应该看得懂的吧。下面说计算:
你1--你母亲2--你外祖母3--你外祖母的母亲4(这是同源长辈)
她1--你母亲二姨的女儿2--你母亲的二姨3--你母亲的二姨的母亲4(同源长辈)

也就是说,从你开始数到同源长辈是第四代,从她开始数到同源长辈也是第四代,因此,她和你之间是第四代旁系血亲。法律规定的是“以代数多的一个人为准”。即假如你和她辈分不同,她到同源长辈是三代,你到同源长辈是四代,你们也是第四代旁系血亲。

回答2:

你们是你外公同源而生的后代,是第三代旁系血亲。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所以,法律上你们不能结婚。

回答3:

不算,血缘太淡了

回答4:

算,表亲结婚

回答5:

算,三代以内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