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律师吗 几年之前我爸的朋友让我爸做担保人并且借的我村里的人的接近十万块钱 现在那个借款人跑了

2024-12-30 21: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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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然可以起诉他家了、保全他家的一切财产、冻结!我就奇怪一件事情、他用钱你爹地担保是图个啥、钱一分没花上、债背了一身。何苦来着呢?sB不sB。

回答2:

像这种民间借贷,一般借条上都不会有保证期间的约定了。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日期,距离现在超过六个月,这六个月也没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过诉讼或仲裁,你就让他们上法院告吧,你可以主张保证期间届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首先要明确一点,还款日期!还款日期!还款日期!重要的事情说三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