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受伤,但工资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如何按工伤赔偿,工商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2025-01-02 02:48:2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工伤待遇的标准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回答2:

工伤标准各地都不一样的

回答3:

具体标准,你可以问一下律师呀,答案会比较清楚,在百度搜律伴,就可以在线和律师一对一交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