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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福建公务员考试专项招聘报名条件如下:
1、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8月4日至1997年8月4日期间出生);
3、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所需的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8月4日前取得;
4、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与所需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招考范围为“本省”的职位面向2015年8月4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3年、2014年、2015年的毕业生,可视为本省报考者。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单位)同意方可报名。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以上与年龄、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5年8月4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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