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用着急,
如果你确信此房属于你母生前与你父亲的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你母亲那一半的继承权,具体分配是你母亲去世后将此房分出一半归你父亲,另一半由你父亲和你及两个儿子平均分割。
如果那时间没有对以上财产进行分割。
你当然享有一部分空间的居住权。
但是,法律上可能会要求你父亲给你一笔钱要求你出去租房。毕竟你们是房屋的共同共有人,但是你父亲占的份额大。
估计是你父亲要赶你出门,你又死皮赖脸不肯出去?人家常说虎毒不食子,看你父亲这样子,简直一家子的不像人
成年子女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享有父母房屋的居住权。
如果登记在你已去世的母亲名下或者属于你亲生父母共有,你可以享有继承权,当然也能居住。
找证据证明你 亲妈有份吧
你好,我是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专业婚姻继承律师,根据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根据我国民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抚养的义务法律规定是到子女成年(即十八岁)为止,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不受年龄的限制。
女儿现在已成年,因为与丈夫分开而居住在父亲的房子内,从法律的角度并言,并无居住权利。父亲与继母起诉的是腾房纠纷,而不是侵权纠纷。
值得提醒的是,该房屋是在父亲再婚之后购买还是生母在世的时候就已经购买。如果该房屋属于父亲与生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做为亲生女儿在生母去世后,对于生母的财产享有继承权。女儿也可以起动一个继承诉讼,以第一顺序的其它继承人为被告要求继承财产。从继承权的角度而言,女儿所占的份额较小,得到房屋的可能性也不太大。估计法院会判决将房屋归父亲所有后,按照女儿所占的份额考虑房屋市价给予一定的补偿。
我建议女儿还是应该与父亲进真心的沟通,将自己的困难向父亲表明,请求父亲对自己的的理解和帮助。父女之间的官司本来就让人伤心,大家何必再彼此伤害呢?
希望我的回答会对你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