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出的就有一定的问题,是论述题还是就是一个问答题?通俗讲,就是如何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里范围缩小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维护权益:
首先无论作为企业还是劳动者,都必须要学法、知法才能用法,我们必须要有用法律维权的意识;
其次,必须要有必要的证据,如进入企业工作,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要有必备的条款,要缴纳社会保险、加班要支付加班工资,要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等等,这是我们必须要知道的,简单说,就是知道哪些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只有知识权益,才能在被侵害的时候知晓;
证据是一切的提前,虽然我们说以事实为依据,但是在实务中,我们只能以证据来说话,没有证据,事实就无法证明,辩论是苍白无力的,所以劳动者维权的核心是证据,最主要的是劳动关系的证明,只有证明了劳动关系,才能在将来运用法律来维权;
最后,那就法律权益,我国法律规定的是两种途径,劳动仲裁(法院前置,必经程序),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权,这个过程相对劳动监察来说是漫长的;劳动监察,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解决,相对来说时间比较短,效率比较高,但是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有自己的收案范围,且两者之间因一事不再理原则,只能选择其一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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