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第四条规定如下:第四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所以这不是熟高的问题,出租的房屋必须从租计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