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分割的问题

2024-12-15 21:49:5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具体如下: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具体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一)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回答2:

几种情况,你详细看看,尽量规避将来可能被分走风险:

1、如果房产证上,不加上你和你妻子的名字,这个房子就始终是你父母的产权,离婚的话女方分不到一分钱。

2、如果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走赠与方式),等于是将三分之一的产权赠送给你,如果在赠与时不说明只赠与你一人,就是赠与你们小夫妻二人的,所以你妻子占到这三分之一的一半,也就是六分之一。(建议你和你父母做赠与公证,说明只赠与你一人,万一你以后离婚可免除损失)。

3、如果加上你们夫妻名字(走赠与方式),等于是将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成4人,那么你和你妻子都是四分之一份额。
【注意:第2、3种方式,考虑到房产全部是你父母付款的事实,将来如由法院分割,会照顾你父母的出资,会适当多分给他们】

4、如果加上你或者你夫妻二人的名字(走买卖形式)(当然属于假买卖真赠与,不会法律上只会认为是买卖),等于是将相应份额卖给你们夫妻。这种情况将来离婚时,你可以叫你父母提起诉讼,以你们并没有支付实际价款为由,要求买卖无效,把房产权人变回原样,这样你妻子也就分不到了。

——最后,如你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房子归你,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对应的增值部分,你妻子占有一半。如果加上你妻子的名字,等于你把一半赠与了你妻子,她占有的份额理论上就是一半,但如果将来法院来判,考虑到你独自支付了首付,会综合你们结婚时间长短、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因素,适当照顾你的份额多一点。

回答3:

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按照约定,无约定的,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回答4:

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要参与到离婚财产分割当中。

回答5:

如果加上两个人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按照份额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