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
第52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69条: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根据你叙述的情况,可能是同等责任,也可能是你次要责任。要是双方都有保险,倒是没什么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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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责任
肯定是对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