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3种途径来解决: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2.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
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医院医务科,如果是门诊病人,可以找门诊办公室,先和医院协商一下,看看医院对此是什么态度,你也要先计算相关的赔偿额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后,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1条规定计算赔偿额度。
当然可以要求赔偿,医生由于自己的过错(可预见却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导致病人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加重,你可以起诉医院,要求赔偿。
医院误诊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构成医疗事故的,按医疗事故追究对方责任;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合同追究对方责任。
如果医院存在误诊,且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医院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赔偿项目如下: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可以要求这家医院依法赔偿,赔偿多少好要看给你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及损失多少。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