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处理是有时限规定,像这种轻微事故,完全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当天就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即使按一般程序,也不应超过10天。 2、交警扣留行驶证和驾驶证是错误的,且一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交警不应在扣留车辆。 3、事故一方当事人不到场的,经2次书面通知仍不来的,可以缺席裁定是个责任。看来你那里的交警要么业务不熟,要么有猫腻。
应该要由双方到场,一般期限是15天
交通肇事必须有双方到场,像你这种情况是交警处理不当,但有交警做的笔录为凭证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
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后,你就可以以此为依据要求对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