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只要是买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实际上,还是有部分楼盘告知买房人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是开发商的项目没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备案造成的,有以下几种原因:
1、开发公司资金比较紧张,公积金贷款放款相对于商业贷款放款时间较长,公司承受不起的。
2、开发公司本身不太规范,达不到公积金中心项目备案的要求,或备案申请被拒绝的。
3、开发公司属于新成立的,以前没有开发过商品房项目或者只开发过很小的项目。公司本身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了解的。
公积金贷款的需要的一条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必须要连续缴存公积金六个月或累计缴存公积金十二个月以上,申请贷款的时候还要在正常的汇交状态下,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且是要购买本市的自住住房。如果您符合这个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没有问题。 但有一种情况,如果您买的房子已经是现房了,并且开发商没有和北京的公积金中心签有协议,您就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了。但绝大多数都是因为有的开发商由于自身利益的原因,拒绝业主用公积金贷款。并且北京的公积金中心不能制约这种行为,才导致不能用公积金贷款的这种情况。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