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啦!你外公去世后没有立遗嘱,说明他的财产就应该按照法律的方式来分财产,那房子应该是属于你外婆和外公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你外公那一半应该拿来继承,他们这样改房产证都是无效的!并且如果改变房产证的机关有过失的话,他们也要承担责任!
从房产证上看,既然登记了他们三人的名字,那就属于他们三人的了,有明确份额的按登记份额确认,无明确份额的,每人三分之一。
现在的关键是你外公去世后把产权证换成你外婆名字,是否是按合法的继承手续办理了。正常情况下,要有你母亲等其他继承人配合才能办理,如果这个手续不合法,其他继承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继承。
是他们三个人所拥有的!你外婆如果死了,房子就是你舅舅和你舅妈的!
他们三个人共同拥有这所房子!他们是房子的共同所有人,要对房屋进行处分,要经过三个人一致同意才能处分!
对现在从房产证上看是属于三个人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