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为180天。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长至180天。2.普通发票的有效期为6个月。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为6个月。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的普通增值税发票需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验旧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