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其判断要点在于被告人的逃逸行为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即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这种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因被告人的逃逸行为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发生死亡结果,两者须放到刑法的语境中去理解。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