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认为,构成智力的因素有五种,分别是:观察力、记忆力、注意力、思维力和想象力。观察力:能发现别人从未注意过的问题;记忆力:能记往事物的外形和名称,以及该事物与以前学过的某物的相似点与不同之处;注意力:指精力集中,只有集中精力,才有可能更好地观察事物,并记住该事物。思维力观察到各种事物以后,渐渐学会将它们归纳分类,并进行分析比较,从具体的区别上升到抽象的区别,进而产生总结和概括的能力。想象力:由此及彼,通过事物的一点联想到许多点,从而得出更多新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