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都是这样的,我当时签的时候也是这样,你问清楚违约金的事,问问老板比如说要走,不想干了,就得付违约金,还是说提前一个月打招呼,要走,用一个月的时间交接完毕,然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这种违约金是雇员突然离职,没有人干你的工作,会对工作有损失,所以才要有违约金,我当时干活也是签的这个,后来我说我不干了,老板让我带个新人,半个月的时间,然后就走了,合同解除,因为不签合同没法子上保险,所以得签,你问清楚就行
《劳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新的劳动合同法还规定,除了服务期及竞业禁止约定之外,劳动合同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以前普遍存在的要求劳动者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提前离职的应承担违约金的作法不再有效。
在你不了解公司的具体情况以及自己在这将来的发展前景时,刚来就签五年的合同有点儿草率,试用期两个月这没什么问题,但如果签了合同的话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社保公司是必须给你缴的,不是可以缴可以不缴。至于违约金参考上面的内容为限,签与不签在于你自己了。
你们公司很正规。一般正规单位刚入公司就可以签合同,跟你说的一样,两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是双方互相考核的,之内你可以辞职,或者公司可以和你解除合同,此期间提前协商好,应该没有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的,这点可以放心
一、这公司的要求符合政府政策规定,很好。
二、你要认真看合同,试用期是双向选择,如走人的话不用承担五年违约,如你不同意可以修改合同,在合同中注明。试用期是随时可以走的,正式工必须提前一个月造告知对方。
到底要你签的是2年还是5年的合同?!糊涂!
老板主动要签合同,那是按规矩办事,从这个方面来说,对你是好事。至于合同该签不该签,那得看合同的具体内容记你自己的想法。建议你从多方面了解一下这个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