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楼主的说法不被法律所认可,但是我个人还是觉得有点道理的,只要是有意识杀人都应该判死刑,没有什么未成年一说,不然对死者不公平
你思想有问题。不端正! 你 应该要端正态度 正视这件事情 的利害关系。
杀人 属于 犯法行为。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未成年人 只是不适合死刑。 该怎么样,还是应该怎么样的。 是你的理解有错误。
还是古代的人思想比较正确,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现在呢,未成年就是弱者,一味的保护,结果却是弱者把所谓的强者欺负的体无完肤,还不能反抗,这什么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