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共同房产,一方不同意,另一方能贷款吗

离婚后的共同房产,一方不同意,另一方能贷款吗
2024-12-14 06:56:0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离异后。可以办理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住房属于这一方独有,然后就可以继续办按揭。
住房按揭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回答2:

共同房产,想用房产货款,一方不同意,是不能货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