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家层面还没有强制性规定必须交叉任职,但一些地方政府正在大力推行村书记和村主任换届选举交叉任职,具体需要看该地区政府有没有做硬性规定。
举例说明
关于印发《洋门乡2018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规范职数配备
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村“两委”班子成员按3至7人配备。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依法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 “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 “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和配套组织负责人。
按照县委要求,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要达50%以上,对党组织书记驾驭能力较强、主任无合适人选以及规模较小的村,原则上要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应比上届要有明显提高。在群众基础好、工作扎实的2个以上村实现村民委员会完成“自荐直选”。“一肩挑”的村可配备专职副书记或村民委员会副主任,鼓励落选的现任书记、主任参选。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现任书记、主任当选副书记或副主任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参照正职。
扩展资料
“一肩挑”内容介绍。
“一肩挑”是指在法定程序上鼓励村党支委成员参与村委会竞选,村支书、村主任由一人兼任,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一肩挑”的其他表述还有村级“党政结合”、“两委合一”、“两套班子, 一个头”或“两块牌子, 一套班子”。
2002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四个提倡”:“提倡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的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如果选不上村委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提倡村民委员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委员成员。”因各级政府大力倡导,“一肩挑”模式成为主流模式,有些地方甚至把实现“一肩挑”作为一项基本任务。
参考资料:对村支书、村主任“一肩挑”的实践与思考—人民网
关于印发《洋门乡2018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福县人民政府
按说这种情况不该发生,因为在正式选举前,候选人必须要公示的,如本人不愿参加选举,公示期间可提出,并撤换。 如本人在选举后,才决定不任职,上级党委在处理上会有2种方法,一是跟本人沟通,对其进行教育,说服,动员其按时任职,二是本人执意不肯任职,则应予撤销名额,从候选人中其他得票高者当选
农村是村民自治,为什么群众不能竞选村主任?村主任是广大老百姓推选的,我们这里竞选村主任不是党员不可以,不知道为什么?是不是违背了选举法?难道选举法改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