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判定购房时间问题的公告》第一条、第二条规定:
所有与住房交易有关的税种对购房时间都采取统一的判断标准:按照契税完税证明和房屋产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下同)的注明日期两项标准“孰先”原则判断。
房屋交易满5年的界定: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以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孰先原则计算是否满5年。
2、已购公房有三个时间:房产证填发日期、原始购房合同签署日期、第一笔购房款的银钱收据日期。这三个时间哪个在前面就按照哪个计算房屋满5年,但需要查验收据的章或购房合同的章要一致收据才有效(只要一个日期满五年即可)。
3、继承的房产继承房产可以按照继承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满5年。
4、赠予的房产直系亲属之间赠予的房产可以按照赠予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满5年或者满2年;非直系亲属要按规定(第1、2条)计算房屋是否满5年。
5、夫妻更名的房产可按照更名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满5年。
6、遗失补证、破损换证的房产遗失补证、破损换证的房产可以按照原房产证的时间界定是否满5年。
扩展资料:
满五年的房屋交易税率:
一、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非普通住宅或二套以上房产按买价3-4%征收
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
二、营业税(卖方缴纳):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房价的5.6%收取,取得产权证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差额5.6%征收,满5年普通住宅免收;
三、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满5年唯一普通住房免交。
四、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五、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
六、房屋价格必须要由当地房管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认定,你还需交几百元的评估费。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转让住房享受税收优惠判定购房时间问题规定
房屋是否满5年,不同房屋类型的界定方法也不同。目前,普通的商品房按照契税完税证明和房屋产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的注明日期两项标准“孰先”原则判断。 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可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确定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一、房屋满5年有什么优惠政策?
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个人对外销售购买二年以上(含二年)的住房减免增值税(营改增前为营业税),自用五年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满五唯一的房屋享有优惠政策
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税务机关以契税为抓手,“先交税后发证”。税收减免政策的落实,都需要判定个人房屋的购房时间。
二、如何界定交易房屋是否满5年?
以买卖、继承、赠与等不同产权变更方式获得的房屋,再次交易时界定是否满5年的方式不同。
1.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 以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孰先原则。
2. 已购公房 :根据房产证填发日期、原始购房合同签署日期、第一笔购房款的银钱收据日期,三者孰先的原则,只要一个日期满五年即可。
注意收据的章和购房合同的章要一致收据才有效。
3. 继承的房产 :可以按照继承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满5年。
4. 赠予的房产: 直系亲属之间赠予的可以按照赠予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满5年;
5. 夫妻更名的房产: 可以按照更名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满5年。
6. 遗失补证、破损换证的房产: 可以按照原房产证的时间界定是否满5年。
此外,2017年4月1日起,个人转让住房,因产权纠纷等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购买住房的, 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视同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注明时间, 以确定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资料来源:北京市税务局
《关于个人转让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判定购房时间问题的公告》
该内容只在北京适用
根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判定购房时间问题的公告》的解读>第一条、第二条(1)规定如下:
1.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个人对外销售购买二年以上(含二年)的住房减免增值税(营改增前为营业税),自用五年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目前,所有与住房交易有关的税种对购房时间都采取统一的判断标准:按照契税完税证明和房屋产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下同)的注明日期两项标准“孰先”原则判断。这一判断标准对于组织税收收入、落实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部分省市反映,有的纳税人购买房屋后,因产权纠纷等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纳税人在拟转让房屋之前,曾经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等部门裁定对其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确认个人的购房行为。上述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证明性强、可信度高,有利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可以用于完善现行购房时间判定标准。
2.个人所转让住房,因产权纠纷等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下同),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购买住房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视同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注明时间,据以确定纳税人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房屋是否满5年,不同房屋类型的界定方法也不同。目前,普通的商品房按照契税完税证明和房屋产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的注明日期两项标准“孰先”原则判断。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可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确定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一、房屋满5年有什么优惠政策
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个人对外销售购买二年以上(含二年)的住房减免增值税(营改增前为营业税),自用五年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如何界定交易房屋是否满5年?
以买卖、继承、赠与等不同产权变更方式获得的房屋,再次交易时界定是否满5年的方式不同。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以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孰先原则;
2.已购公房:根据房产证填发日期、原始购房合同签署日期、第一笔购房款的银钱收据日期,三者孰先的原则,只要一个日期满五年即可;
注意收据的章和购房合同的章要一致收据才有效
3.继承的房产:可以按照继承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满5年;
4.赠予的房产:直系亲属之间赠予的可以按照赠予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满5年;
5.夫妻更名的房产:可以按照更名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满5年;
6.遗失补证、破损换证的房产:可以按照原房产证的时间界定是否满5年。
此外,2017年4月1日起,个人转让住房,因产权纠纷等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购买住房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视同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注明时间,以确定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引用资料
第一条、第二条"><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判定购房时间问题的公告》的解读>第一条、第二条.
房屋是否满5年,不同房屋类型的界定方法也不同。目前,普通的商品房按照契税完税证明和房屋产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的注明日期两项标准“孰先”原则判断。 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可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确定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一、房屋满5年有什么优惠政策?
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个人对外销售购买二年以上(含二年)的住房减免增值税(营改增前为营业税),自用五年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满五唯一的房屋享有优惠政策
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税务机关以契税为抓手,“先交税后发证”。税收减免政策的落实,都需要判定个人房屋的购房时间。
二、如何界定交易房屋是否满5年?
以买卖、继承、赠与等不同产权变更方式获得的房屋,再次交易时界定是否满5年的方式不同。
1.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 以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孰先原则。
2. 已购公房 :根据房产证填发日期、原始购房合同签署日期、第一笔购房款的银钱收据日期,三者孰先的原则,只要一个日期满五年即可。
注意收据的章和购房合同的章要一致收据才有效。
3. 继承的房产 :可以按照继承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满5年。
4. 赠予的房产: 直系亲属之间赠予的可以按照赠予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满5年;
5. 夫妻更名的房产: 可以按照更名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满5年。
6. 遗失补证、破损换证的房产: 可以按照原房产证的时间界定是否满5年。
此外,2017年4月1日起,个人转让住房,因产权纠纷等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购买住房的, 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视同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注明时间, 以确定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资料来源:北京市税务局
《关于个人转让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判定购房时间问题的公告》
该内容只在北京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