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恩,那这么说来,
第一,第二项都没有问题了,
第三项有点疑问:“是不是能拿以这笔钱,还是要看监察部门与用人单位是否协商一致.”?做如何解释呢?
既然公司方没有跟我在合同中
1明确工资,2强制加班不给加班费,3无故拖欠工资,4不交社保
我可以以公司违反劳动法我能否直接邮寄取消合同的通知书,接着不去上班,直接一边着手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支付令?)一边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不给上保险,强制上班时间超过国家法定标准,拖欠工资等,两方面同时展开呢,因为我怕到时候公司毕竟是强势方,如果给他们时间去操作的话,就会对我不利。。?
我学法律的!朋友您这个问题很简单,劳动仲裁经常处理这些事儿!联合起你的工友或自己个人去地方劳动局写份申诉材料(很简单),他们会受理的,相信你们能得到合理解决!劳动仲裁年中处理不少这些奸商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