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是两个概念。
机动车不承担事故责任但是还得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坑点在这里。
另外现实中并不存在这种情况,机动车至少会因为第38条疏于观察承担次责。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题目中说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的答案是“错误”,也就是说机动车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第76条规定,当发生事故的双方都是机动车时,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都有责任就都承担责任,责任按比例分担。但当发生事故的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使有过错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非机动车和行人一方相比较机动车处于较弱势地位,应当受到保护。
第二张图中解释的是“因行人非机动车故意”,机动车才不承担责任。“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