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男方想让女方放弃抚养权的要求,是无法得到满足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双方虽然离婚,但是作为孩子的合法监护人,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权力和义务,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抚养权是法定的,不能放弃。
如果对方直接抚养孩子,又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
你可以放弃直接抚养的权利。但仍有义务支付抚养费。
你就让男方扶养吧,对你来说轻松点,要不然对你压力太大
两周岁是要跟妈妈生活的 2岁属于哺乳期
要么你能抓住女方的把柄,要么给女方多多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