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农民工工钱,还恐吓农民工,民工是可以带上相关可以证明跟老板具有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投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明显故意的,故意不给那个带头捣乱的,这个时候如果他们不帮助这个带头的拿到钱,你们这个集团也就瓦解了
相信政府相信党,不会亏欠农民工的
肯定的,有签劳动合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