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成本法与传统成本法的比较:
(1)间接费用界限的差异。
在传统成本法下,间接费用指制造成本,就经济内容来看,只包括与生产产品直接、间接有关的费用,而用于管理和组织全厂生产、销售产品和筹集生产资金的支出作为期间费用。在作业成本法下,产品成本则是完全成本,所有费用只要合理有效,都是对最终企业价值有益的支出,都应计入生产成本。它强调的是费用支出的合理有效,而不论其是否与生产直接、间接有关。在这种情况下,期间费用归集的是所有不合理的、无效的支出。
(2)信息准确性的差异。
传统成本法计算成本的主要目的是把辅助部门归集的制造费用以一种平均线性方式的分配到各产品,没有考虑实际生产中产品消耗与费用的配比问题,只能是一种“绝对不准确”(absolute
inaccu2racy)的信息。作业成本法计算出的产品成本信息可视为一种相对准确(relative
accuracy)的信息。作业成本法分配间接费用时着眼于费用、成本的来源,将间接费用的分配与产生这些费用的原因联系起来。在分配间接费用时,选择多样化的分配标准(成本动因),使成本的可归属性大大提高,并将按人为标准分配间接费用的比重降到最低限度,提高了成本信息的准确性。如果把产品的成本视为靶心,作业成本法虽然不能每次都击中这靶心,但是却能始终如一地击中靶的外环和中环。
(3)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方式的差异。
传统成本法下的管理生产系统是一种由前向后推的生产系统。即生产从原材料开始进入第一生产工序,第一工序完工后的半成品转入到第二生产工序,依次类推按部就班,直至最终形成完工产品,从而传统的成本质量管理一般都将工作重点放在半成品和完工产品的质量检测上,出现问题,及时修补或剔除。
而作业成本法下的生产管理系统一般为适时生产系统,它与传统生产不同,是由后向前拉的一种逆推似的生产系统,企业的生产程序环环相扣,衔接非常紧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收益,也使得企业减少了存货带来的费用。作业成本法下的质量管理是从“摇篮到坟墓”的全面质量管理(
Total QualityControl,简称TQC),要求各个生产环节的工人把好自我生产关口,实现自我质量监督,发现废次品,立刻在本生产工序中纠正。
(4)分配基准特性的差异。
传统成本法主要采用单一的人工工时等财务变量为分配基准,而忽略了一套良好的非财务变量,因而丧失了一些改善公司管理的有利机会。作业成本法的分配基础是多元的,不但强调如人工工时、机械工时、生产批量、产品的零部件数量等财务变量,也强调如工艺变更指令、调整准备次数、运输距离等非财务变量。采用多元分配基准,提高了产品与其实际消耗费用的相关性,使管理深入到作业层次,以消除“不增值作业”,改进“增值作业”,增加“顾客价值”。
(5)适用条件的差异。
传统成本法适用于产品结构单一、制造费用的数额相对较小,且其发生与直接人工成本有事实上相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业成本法一般适用于间接费用所占比重较大、产品品种繁多、产品生产工艺复杂多变、生产经营活动十分复杂、较好地实施了适时生产系统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当局对传统成本计算系统提供信息的准确度不满意的技术、资金密集型企业。
是作业成本要分配制造费用而传统成本不分配么?
不是的。
作业成本法与传统的制造费用分配法的计算程序比较
一、作业成本计算法的计算程序按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作业消耗资源。
即资源所含的价值按作业需要分配到各个作业成本池( A c tiv ity C o stP 0 0 1);
第二阶段, 成本计算对象( 产品)消耗作业。由于产出需要作业, 因此要将各作业成本库的成本分配给成本计算对象。
它的成本计算程序是: 归集、 分配和再分配。
因此, 初次建立作业成本计算制度时, 应当注意选用较少种类的但较为典型的作业, 一般取20 ~30 种为宜。实现较少种类、 典型作业的要求的主要方法是同质归并。 即归并同质作业, 构成同质成本库。
二、传统的制造费用分配方法的计算程序则是在期末, 依据各种记帐凭证和各种费用分配表, 譬如:材料费用、 外购动力费用、 工资费用、 折旧费用、 辅助生产车间费用等分配表, 汇总登记归集。 其后,选择一个或几个具有共性的分配标准对制造费用进行分配后计人产品成本。 若本期只生产一种产品, 则将制造费用全部计人该种产品, 即无需分配地直接归集。
传统的制造费用分配方法的计算程序可以归纳为二个步骤, 即归集和分配。
合理的制造费用分配标准的确定应当满足分配标准具有“共有性” 原则i( 各应承担制造费用的对象都应具有该分配标准的资料)应当能够体现“比例性”原则; ( 分配标准与制造费用之间存在客观的因果比例关系。 )应当具备容易取得的“可计量性” ; 应当一18具备相对的“稳定性” 等。作业成本计算法采用典型的“成本驱动因子”作为分配标准是对传统的制造费用分配方法的一项重大变革与突破。 作业成本计算法以成本驱动因素作为连接资源与产品的中介, 成本的归集与分配需首先计算作业耗用的资源成本, 然后再计算产品所消耗的作业成本。 除了产品是最终的成本计算对象, 作为中介的“作业” 也就成了新的成本计算对象, 并成为连系资源与产品的纽带。按“作业消耗资源” 、 “产品消耗作业” 的二个阶段方式的归集步骤和选用成本动因作为分配标准, 改变了传统成本核算方法的“大一统” 和“简单化” 程式。
程序、成本分配标准、核算对象不同;不是。
程序上:传统方法首先将归集起来的辅助生产的成本费用分配到各个生产部分,随后将生产部门归集的总费用采用单一比率分配到最终产品;而作业成本法下,先确认费用单位发生了哪些作业,依据动因分配费用到作业,再以作业为单位累积到成本库,最后计算作业比率分配到最终产品;
分配标准上:传统方法,间接的成本或费用以工时为分配标准;而作业成本法以多个成本动因为基础,多元分配(如工时、原材料、生产工序等等),得到的产品成本能够更精准地反映资源耗费的情况;
核算对象上:传统方法核算对象仅在“产品”方面;作业成本法更注重成本形成的前因后果,适用于技术密集型和小批量生产;在归集对象上,传统法按部门归集成本,作业法按消耗资源的作业归集成本;
分配路径:传统法的间接成本是“资源-部门-产品”;作业成本法的间接费用是“资源-作业-产品”;
传统成本法也会分配制造费用,间接费用指制造成本,只包括与生产产品直接、间接有关的费用;而作业成本法中,产品成本则是完全成本,所有费用只要合理有效,都是对最终企业价值有益的支出,都应计入生产成本。它强调费用支出的合理有效,不论其是否与生产直接、间接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