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问题而言,当事人必须清楚一点,双方已经离婚,那么双方就属于没有任何关系的两个人。对方的家属有理由拒绝其“见死者最后一面”的请求。这个问题,需要提问者,与死者家属协商解决。 同时,如果对方家属,拒绝当事人见其子女,那么当事人可以进行起诉。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