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可以办理退休。
”买断工龄”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对于职工买断工龄,之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依然可以计算,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如果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领取养老保险,享受社会福利待遇。我国的退休年龄是有法律规定的,有的企业可能会买断职工的工龄,那么,买断工龄后退休年龄延迟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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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断工龄后退休年龄并不延迟
企业买断工龄后,工龄也是从刚参加工作时算起,计算退休时工龄:
买断前在单位工作的工龄+买断后自己交纳养老保险的年限=退休时的工龄
也就是说买断以后,无论是否再参加工作,都是以交纳养老保险的时间为工龄计算。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1998年国家劳动部就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通知中规定: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后,应当由变化后的用工主体继续与职工履行原劳动合同。由于企业改制导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企业与职工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重大问题,如集体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等,要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1998年6月9日《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企业不许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对职工负责到底。”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早在1998年就明确指出:所谓企业“买断工龄”的做法(即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
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件)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子以纠正。
国家经贸委1998年7月10日在《人民日报》上刊登的《紧急通知》指出:“无论采取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不能采取搞运动的方式开大会进行动员,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强迫命令,不能压指标、定任务。”
企业买断工龄后,工龄也是从刚参加工作时算起,计算退休时工龄:买断前在单位工作的工龄+买断后自己交纳养老保险的年限=退休时的工龄,也就是说买断以后,无论是否再参加工作,都是以交纳养老保险的时间为工龄计算。
只要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达到15年及以上,符合退休规定,无论是否买断过的工人均可办理退休。
买断工龄是否可以到退休年龄一起补齐交到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