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已赔偿已谅解公诉机关决定不起诉驾驶证还要吊销吗

2024-12-16 08: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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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已赔偿,取得谅解后不起诉,驾驶证还要吊销。
检察院免予起诉,只能检察机关不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照是交警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队应当对违反交规行为进行处罚,符合吊销驾照的情形,是必须吊销驾照的。与检察院是否公诉没有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回答2: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回答3:

检察院免诉,是刑事处罚的问题。吊销驾照是交警行政管理部分。是否吊销驾照,要根据交警认定的违反交规行为,根据道交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如果符合吊销驾照的情形,是必须吊销驾照的。与你是否赔偿、检察院是否公诉没有关系。

回答4:

致人死亡会不起诉😓你确定不是在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