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高台县的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高台县林业局重点抓好三项工作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宣传。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林木管护重要性的认识,高台县林业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了林木管护和防火宣传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巡查宣传并在巷宣公路、宣罗公路、正梧公路沿线设立警示牌27块,力争通过大力度、大密度的林木管护及防火宣传工作,让广大干群充分认识到林木管护的重要性。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落实管护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原则,县林业局、各乡镇、各村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林木管护工作目标与经济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典型警示教育。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一方面及时宣传报道林木管护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另一方面对林木管护工作中出现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震慑毁林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建立健全毁林案件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毁林案件,营造浓厚的爱林护林氛围。
三是加强领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县政府专门组织召开了全县林木管护工作会议,并与各乡镇签订了林木管护责任书。将林木管护工作纳入年终考评。各乡镇成立林木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属地林木管护工作,并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乡镇林木管护工作计划,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逐村社、逐路段、逐地块明确目标任务,使林木管护工作落实到人、目标到人、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