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情况~分居4各月并不构成婚姻法中法定解除婚姻关系的事由,你可以上法院起诉,提交诉状2份,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没有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也可以,如果两者都没有你可以上给你们办理结婚手续的民政局拿着身份证复印相关证明到法院立案,至于财产分割问题和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可以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有关证据,也可在立案时一并提交。一审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不会判决离婚,拿到判决书不要上诉,6个月后在起诉。法院必须判决离婚。
离婚有效,现在你们没有婚姻关系,比较特殊的同居关系而已。
那你到底结过婚吗?户口本上是未婚那应该没有法律上的拿过证,结果婚吧。想结婚直接拿着户口本去领证吧。
如果你还想要一份判决书,那可以去给你们办离婚手续的法院的档案室再调取一份。如果只有复印件,那还需要盖上法院档案室的核对章。这样就可以去领结婚证了
去法院档案室找到当时的案卷,把判决书正本复印一份,并让工作人员盖上与原本核对无异章及档案室的章,然后带上你结婚该带的材料还有你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