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数的知识点总结如下:
有理数的定义:
凡能写成q/p (p,q为整数且p不等于O)形式的数,都是有理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负分数统称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
注意:0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a不一定是负数,+a也不一定是正数:p不是有理数。
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⒉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
3、—个数同O相加,仍得这个数。
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运用此法则时注意“两变”:一是减法变为加法;二是减数变为其相反数。
有理数名称由来:
“有理数”这一名称不免叫人费解,而有理数并不比别的数更“有道理”。事实上,这似乎是一个翻译上的失误。
“有理数”一词是从西方传来,在英语中是rational number,而rational通常的意义是“理性的”。中国在近代翻译西方科学著作时,依据日语中的翻译方法,以讹传讹,把它译成了“有理数”。
但是,这个词来源于古希腊,其英文词根为ratio,就是比率的意思(这里的词根是英语中的,希腊语意义与之相同)。所以这个词的意义也很明显,就是整数的“比”。与之相对,“无理数”就是不能精确表示为两个整数之比的数,而并非没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