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育婴儿申报户口,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办理:
(一)《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登记齐全的凭证: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
(二)对《出生医学证明》上只有父母一方登记的凭证: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三)《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要求随未明确的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的:
①凭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②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有部分地区,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出身证明以外,需要进行身份公证。在公证处取得身份公正后再去户口所在地上户口。
未婚生子在法律上叫做非婚生子女,根据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者歧视,包括上户口你只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小孩的医学出生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去申请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