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决议,变更法人就行了。法人变更资料:1、新的租赁合同。(经房管局备案)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3、变更登记申请表。4、公司章程修正案。5、新法人身份证原件
不能。因为无法确定房屋买受人是恶意的。民法上有善意第三人制度,买受人主观善意或者恶意很难举证。再者,如果追加之前抵押给了第三人,你只能在房屋抵押担保剩余价值中受偿,而且没有优先受偿权。最后,房屋过户后被法院查封。过户后房产的所有人已经不是被执行人了,怎么能查封别人名下的房产。我认为查封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