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生育险报销期限

2024-12-16 1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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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绵阳市江油市的生育险报销比例和标准还是遵循国家的统一文件执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规定:
假期天数: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生育险的报销:
生育保险待遇有2部分,一部分是生育时的医疗费用,全额报销(自费药品除外),另一部分是生育津贴,也就是产假工资。
即: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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