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互换土地签订的协议,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宅基地转让程序
当农村宅基地符合上述买卖条件后村民可以将自己的宅基地转让给他人,只是在转让时仍需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具体农村宅基地买卖的必要程序为:
1、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村委会是土地发包方。村民之间互换的土地其实质是承包经营权互换,经过村委会和村民组同意的是允许的,不违法。
这种在农村集体组织内部的约定是合法的,只要村里同意,双方不反悔按照约定履行,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有个案例,就是关于农村土地互换产生的。最后判无效协议。为什么呢?因为承包证上的名字没有换过来。你都经过队长和村委会了,那就把双方互换地的承包证上的名字也换了更好些。
可以得,有队长和村委会的签字同意,就算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