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成都出台限购政策。2016年11月17日,成都再次发布限购升级措施。
2017年3月24日开始执行新的限购政策。2017年03月23日晚7时许,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成都24日起实施新限购政策。新限购政策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
扩展资料:
限购政策最重要的内容一是两年社保或有户籍才能够在成都购房,二是必须在户籍区域内购房。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升级后的限购措施规定,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成都加码住房限购 专家解读政策可能出现的效果
最早是2016年10月2日的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在成都12区,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一套住房。然后在2016年11月17日、2017年3月23日、2017年4月12日、2017年11月16日、2018年5月15日连续做出相应的补充政策调整。形成了现在的全域限购。
(2019年3月)
成都新房限购是在16年10月1号开始限购的,二手房是在17年3月24号开始限购,落户限制是在今年5月15号
2017年开始限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