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或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如果在立案时法院全额收取了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2万元,如果法院按简易程序审理和判决的,则应该退回10000元;如果申请撤诉的,也应该退回1000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你所指的诉讼费用,是指案件受理费吗?如果在简易程序内结案的话,是减半收取诉讼费。简易程序撤诉的话也是减半收取诉讼费,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