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广告公司悬挂的广告牌砸伤,损害赔偿之诉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2025-03-27 16: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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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韩某在路经阳光大厦时,被悬挂在6楼的广告牌砸伤,周围的群众立即将其送往医院,经过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经查明,广告牌是阳光大厦6楼的一家广告公司所有,出事那天,风力达到了8级,而且广告牌悬挂已有年头,铁丝腐朽老化,经不住8级风力,导致广告牌砸伤韩某。韩某出院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广告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依法分析

本案是一起特殊侵权之诉。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因此,本案中,韩某被广告公司悬挂在六楼的广告牌砸伤,而且广告牌悬挂已有年头、铁丝腐朽,因此广告公司对韩某的损伤有直接的责任。韩某有权对广告公司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应当对其主张提出证据加以证明。但是,在一些特殊的侵权案件中,让原告提出证据证明被告存在过错,是非常困难的,无疑让受害者的诉讼救济手段受阻。因此,民事诉讼法对这类侵权纠纷规定了特殊的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因此,本案中,广告公司对韩某提出的侵权事实否认的,应当由被告负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对广告牌掉落砸伤韩某之事没有过错。韩某在诉讼中只要证明自己的损害事实以及自己的损害与广告牌的掉落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技巧提示

注意以下几种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比较特殊: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引自延边人民出版社《法律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