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随男方生活,而女方没在生孩子,女方可否能办独生子女证?

2024-11-23 22:16:3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现在已经取消了独生子女证,
就是能办你办它也没有用啊。
以前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国家有优惠,
现在国家二胎都放开了,
这个证办了也没有什么作用。

回答2:

凡女方具有本辖区常住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孩子。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给本人抚养,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回答3:

如果男方没有再生孩子,就可以办理,否则不行。

独生子女是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和异父同母的兄弟姐妹的人。

回答4: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再跟男方协调好的情况下,可以抚养孩子,这个其实法律是比较人性化的,关于这一方面,但是关键是你跟男方要协调好,怎么去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回答5:

这样是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要拿孩子的出生证,户口本等有关材料到本人街道办事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