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税收关于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求解

2024-12-31 02: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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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 (3000*千分之五)和 (30*60%)两者之间较小的数字,也就是 15,这里需要调增应税所得额为15万 (30-1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为450(3000*15%),需要调增应税所得额为50万 (500-450) ,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标准为36(300*12%),不需要调整。税收罚款不能税前扣除,调增1万,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调减5万,财务费用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利息费用部分不得税前扣除,调增3万 (100*3% )。综上,应纳税所得额=300+15+50+1-5+3=364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364*所得税率25%(根据题目中给的税率计算,这里没有给,假定为25%)=91,分录:借所得税费用 91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