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身份证能用吗?

取保候审期间身份证能用吗?
2024-10-29 23:29:2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取保候审期间身份证可以正常使用,取保候审期间对犯罪人的约束《刑事诉讼法》有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扩展资料

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一)、(二)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结束的手续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71条的规定,没有故意重新犯罪或者没有犯罪事实,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并由其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制作《退还保证金通知书》,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缴纳人。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决定不予取保的,制作《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在7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取保候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回答2:

取保候审期间身份证可以正常使用,只要不违反刑诉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回答3:

  可以办理。
  身份证法没有规定取保候审期间不可以办理身份证就是可以办理。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