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你的车由南向北行驶,在快过完路口的时候,被一辆由西向东的车撞尾部(追尾是同方向的车后车撞前车尾部),因为他没按规定让你车先行,如果没有其他情况的话,应该由他负事故的责任。希望采纳。
如果撞在你的车尾上,就是他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