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单位可能存在以下不合法的行为:1、未签订劳动合同;2、未购买社保;3、未支付加班费4、未给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5、扣压员工工资等。你可以上述理由要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以下:1、双倍工资;2、加班费;3、扣压拖欠的工资等。所以你的思路是正确的,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主要是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据,人证是可以的。
直接去劳动仲裁或者找劳动监察部门。